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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宋朝时越一位纺织大王,他家原先是京市的望族,到了他太爷爷这代,他们这一支才搬到的港城。他的一个远房侄子是如今政财司的司长,另一个表弟,如今在警务司任职——这些你信不信?”叶酩笑。“信。”温越干脆利落地点头。
这世间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什么样的人没有?有她这样清贫的存在,便也有那天外之人。
“唉。只可惜,大人物什么没见过,太难攀得上。”叶酩感叹一句。
计程车在夜色里冲上山顶,最终在一栋英式建筑转盘附近停了下来,叶酩和温越步行到厚重的、椴木装饰的软包门前,早有系着规整领结的侍者替二人打开门。
软包门缓缓打开,喧嚷不息的声浪迎面打来。温越第一次进入这等声色犬马、经久不息的世界。
挑高的中焕,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,有一整支管弦乐团,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。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,而是包含着长号、萨克斯、小提琴、短笛、短号、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。
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,舞池里,男人穿着燕尾服,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,长裙之下,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,都是闪亮的。
进入这里,叶酩就像鱼儿入了水,将外头的大衣一脱,交给侍者,吩咐温越自便后,便挽着她新攀上的公子哥商墨成的手,巧笑倩兮地离开了。
彬彬有礼的侍者过来问温越,需不需要提供衣物保管服务,温越礼貌拒绝了。
她来这里也不是想跳舞,而是想见识舞会场合下,上流人士的正装,看他们身上西装的剪裁、看他们举手投足时,西装合身的程度,也看他们服装的材质、面料和搭配。
在舞厅角落,放着一架绒皮沙发。她在沙发上坐下,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MOLESKINE插画本,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,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。
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,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。就着灯光,温越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,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。
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。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。
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,只是西装穿起来,饶是在风度翩翩,也有不尽人意之处。骨架不够高大,肩膀不够宽,手臂长度不合适,腰太粗,抑或是抬起手时,西装并不合帖,在胸前隆起一团。
总有一种粗蠢在里头。
温越将目光从舞池中收回。
也是这个时候,她看见了路辰焕。
绒皮沙发是典型的L式结构,俗称贵妃款。L形的两横都紧贴着墙壁,若说温越在L结构的末尾,那路辰焕就恰好在L起笔时的开头。
这人姿态闲闲,慵懒地靠在沙发上。他的坐姿很有些大马金刀,又透着足够的随意,右腿抬起,脚踝往上五寸处架在左腿上,鞋是方头三接头的牛津鞋。
温越低头,甚至能看到他干干净净的鞋底,鞋底上有一个老人头的标志,未被磨损过,像崭新的古罗马钱币上的头像。
双排扣的柴斯特廓形外套,一直垂到他的膝盖。
他的脸隐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,一束光线打向他的手部,手骨修长,骨节清棱。灯光下,袖口处的羊绒布料泛着上好的光泽。
他夹着一根烟,指尖有火星在闪。当他将烟凑向唇部时,像极了油画电影的截图,贵气,轻盈,傲慢。
就在这一瞬,温越脑中画面忽然定格,她将咬在双唇中的红环铅笔取下,铅笔的笔尖摩挲在速写纸上,发出细微的“唰唰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