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、017 非写不可(3/3)
字如金,只矜贵地点下头。“多谢小祖宗!”他将那张被糟蹋的纸拎起来,正欲寻个没人处毁尸灭迹,却被崔竹喧忽然叫停。
“等等!”
寇骞转头看过来,不明所以。
她其实也有几分后悔这般贸贸然开口,可又怕他因没文化哪日被别人嘲笑了去,到底相处了这么好些天,不忍放任他受欺负,反正教一个是教,教两个也是教,她也没什么要事在身,干脆教他写写字。
这般说服过自己,她把纸重新铺平,用杯子压着边角,咬唇道:“我教你。”
她让他重新执起笔,自己则将手覆盖上他的手背,带着他蘸墨、舔笔,而后从最简单的横画开始,逆锋起笔,中锋行笔,回锋收笔。
“凡下笔须使笔毫平铺纸上,乃四面圆足。”
她教得认真,他学得却有些出神。
毛竹、臭墨、糙黄纸,哪一样能比过她莹白如玉的手,比起研究怎么让墨汁涂抹出的轮廓变得规整,他更想用目光一遍遍重复数过她的指节,又或者不用目光,改用旁的。但,这想法不合时宜得紧,是故,他只能垂下眼睫,心猿意马地学字。
崔竹喧分出一点余光瞧他,没觉出什么异样,只觉得他如今的模样乖巧伶俐,比寻常总同她作对的时候顺眼得多,也就乐得多教他会儿。
撇下刚刚那道孤伶伶的横不管,直接揠苗助长,一步到位,拖拽着他写起名字来。
可恨这人不叫丁一,不叫王二,偏偏要叫个笔画加起来多达二十四画的寇骞,她还是第一次这般教人写字,半桶水晃荡的水准,单个的笔画还能勉强入眼,碰上这么复杂的字,就成了数条胖毛毛虫歪歪扭扭地挤在一起,同他自己写的相比,丑得不遑多让。
崔竹喧面色发红,呵斥道:“不许笑!”
寇骞顺从地点头,压平翘起的唇角。
“好,不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