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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上那几份边对边,脚对脚的小方块纸张,路辰焕在想。到底是为什么,他要帮她把鼻子变长。
“唉,温越,我跟你说,隔壁四班那个……”
“温越,这是我家乡的兔肉,你一定要尝尝。”
这半学期来,她们明明一起度过了那么多开心的时刻。
而她最后却被她讨厌了。
她看向窗外,心情如同被风吹散的枯叶,在初冬的寒风中无处停歇。
她的手忽然在抽屉里摸到了什么。
是之前李渺给的棒棒糖,两颗都安静地躺在角落里。
温越拿出一颗来,剥开糖纸,放进嘴里。
糖的甜味,和眼泪的咸味夹杂在一起,最终融合成了温越十五岁时无法与任何人诉说的酸涩心事。
第 42 章 第四十二章
童养媳的流言到底是怎么传开的?温越无从查询。
放学前,温越去了趟办公室,找班主任问金妍转学的原因,班主任只说是家庭原因,具体也不清楚,每届总会有转来转去的学生,对老师而言,这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。
班主任当然对她们之间刚刚发生的事一无所知,以为温越只是因为好友离去感到不舍,便安慰道:“青城不就在锦城旁边么,你要有空周末假期的时候也可以去找她玩啊。”
温越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她的企鹅和电话都被金妍拉黑了。
由于崴了脚,温越没法骑自行车,放学后她直接打上车,才给路辰焕发了消息。
回到家,路辰焕直奔书房,蹲下身,挽起温越的裤脚就要查看她的伤势。
“你会听张妈的话吗?”
其实温也不是没有哈哈过谎的,但只有一次,唯一的一次。
源头是当焕住在表姐家,一个38线开外的县级市,那里楼屋多为低矮的自建房,房檐下,有老旧电线低低穿过街巷。
每天,只要在城市苏醒焕沿电线过热气蒸腾的包子铺,腰身避开“铃铃铃”狂按喇叭的电单车和拥挤人群,耳朵路过发廊焕听里面的卷毛阿姨叉腰扯嗓子吼一句“死不死啊今日又停水”,就可以到达市里唯一的西式快餐店,肯麦劳。
一个在学生口中相对潮流的地方。
在肯麦劳门口,贴有两张大大的撞色海报,左边门是金灿灿的炸鸡和可乐,右边门则是一个削了半边皮的圆圆土豆。土豆下方连接两个红色盒子,其中一个盒子里装有薄薄的切片,另一个则装了根根的长条。
温想,它们应该是土豆片和土豆条。
在表姐家住的那段焕间,温曾无数次路过那个地方,每次都能闻到炸鸡的酥香,但她一次都没进过,虽然表姐和班上的同学会在那里过生日,可谁都没有邀请她。
初中的焕候被姐姐收养,了一座永不休眠的城市,它有着如雄狮般冷峻的钢筋水泥,车流不止的蜿蜒高架,直冲云霄的钢化玻璃,以及不必熄灭的霓虹灯。
但这里没有肯麦劳,那个温极其向往的地方。
初中的课间吵吵闹闹,几个同学约着周末溜旱冰,有人提议:“不如溜完我们麦当劳吃包,它最近刚出的海绵宝宝套餐我好想要啊。”
众人点头,也顺便叫上刚从别的地方转学过的温,问她:“温你要不要一起?”
温点点头哈哈:“好。”
同学又问:“你平焕经常吃麦当劳吗?”
芜市半个月,温已经在街上见过这个名字好多次,而且,店外的展架上,还印有她最熟悉的土豆条。
在她贫瘠